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胶州秧歌为

胶州秧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胶州秧歌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。
  胶州秧歌是山东三大秧歌之一,又称“地秧歌”、“耍秧歌”、“跷秧歌”、“扭断腰”、“三道弯”等,流行于山东省胶州市东小屯村一带。胶州秧歌起源于清咸丰年间,据清代宋观炜所作《秧歌词》的描述推测,当时的胶州秧歌舞蹈动作、行当名称、服装道具等与现在基本相同。
  胶州秧歌有膏药客、翠花、扇女、小、棒槌、鼓子等角色,基本动作主要有“翠花扭三步”、“撇扇”、“小扭”、“棒花”、“丑鼓八态”等,表演程序有“开场白”、“跑场”、“小戏”三部分,跑场队形有“十字梅”、“四门斗”、“两扇门”、“正反挖心”、“大摆队”、“绳子头”等,还有《送闺女》、《三贤》、《小姑贤》、《双推磨》等小戏。胶州秧歌中,女性舞蹈动作抬重踩轻腰身飘,行走如同风摆柳,富有韧性和曲线美,“扭断腰”、“三道弯”为其代表动作;“棒槌”的动作轻脆洒脱;“鼓子”的动作有“丑鼓八态”,韵味奇特。其音乐由打击乐、唢呐牌子、民间小调三大部分组成。小戏秧歌原有72个剧目,现存135个。胶州全市现有秧歌队一百多支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有关人员曾先后七次对胶州秧歌进行挖掘整理,现已将其编列为汉民族舞蹈的教材之一。1996年,小屯村被文化部授予“中国民间艺术之乡”的称号。
  胶州秧歌萌生于乡土,活跃于民间,在发展中自行流变,是群众自发参与、自由宣泄、自娱自乐的广场民间艺术,展现了胶东农村女性特有的健美体态和情性魅力,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和艺术研究价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