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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新客为

婴儿第一次到亲戚家做客,就是做新客。在乡下,婴儿一般四个月之内不做客,也有的幼儿到了三岁还不让做客。要做客就要问神或找历师看日子,做客还要带上符令以避邪。更有趣的是把去做客的婴儿当乞丐,60年代以前,婴儿做新客必须带上“加自”,里头放着婴儿用的碗、汤匙,很像出外要饭的。把婴儿当成乞丐,能避免神怪鬼邪的加害,可以避邪趋吉。做客的路上,不让婴幼儿看路上的景物,婴幼儿看东看西,容易被鬼邪煞住,所以多数母亲都把孩子背在背上,用绣有“卐”字的披巾盖住头部。
  做新客多是到舅舅家,翔安有句俗语“外甥吃母舅,没要吃到有”,意思是外甥向舅舅要吃的要喝的,舅舅不能推辞,而且得好好招待。母亲把孩子带到舅舅家里,外祖父、外祖母、舅舅、舅妈都会给婴儿送结耳带(红包),堂舅舅及亲邻也会来看婴儿,也送结耳带。送结耳带的钱虽然不多,但含着关爱与祝福,送结耳带时,大人们总是抱着婴儿,夸婴儿长相好,将来会有出息。婴儿做新客,一般须当天回家,当天不能回家,须在外祖父家过夜,婴儿未上床前,要先对床说:“‘腰奶母’,你要跟着来这里帮照料婴儿,让婴儿平平安安,顺顺利利。”做客期间,要用带来的碗和汤匙吃饭。民间认为用那象征乞丐吃饭,孩子将来会大富大贵。回家时,母亲还要用这只碗象征性地向舅舅家的左邻右舍讨一些食物,带回家让婴儿吃。

  信息来源:翔安区人民政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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